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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二)
2017-03-19 佚名  本站原创   (点击数:)

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二)

 

2017年研究生招生国家最低要求已经公布。现有部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接受调剂考生,需接收调剂的专业及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一、基本政策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2017年国家复试控制线(一区)。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原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外语语种原则上是英语,其他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管理类联考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网报时的账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由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网报信息并结合专业背景,选择调剂考生,请调剂考生及时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2.我校已启动调剂工作,48小时之内(节假日除外)确定是否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被接收调剂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由于调剂名额有限,申请调剂考生较多,可能无法对所有调剂考生逐一回复,请48小时后未收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自行修改调剂单位,亦可提前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解锁。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学院联系方式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8日

 

附件【2017031911173773.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