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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9-06-22 佚名  本站原创   (点击数:)

 6月21日上午,我校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综合办公楼309会议室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孟东方教授主持。

会上,校学位办主任、研究生院院长马燕汇报了全校学位申请总体情况。随后,会议先后听取了研究生院关于2019年硕士学位申请情况、特殊情况和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评选情况的汇报;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教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情况的汇报;国际处关于来华留学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情况的汇报;教务处关于普通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情况和普通本科重修学生学士学位申请事宜的汇报。经审查材料和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授予938名申请人硕士学位、5991名申请人学士学位,并且全票通过了41篇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审议名单。

最后,孟东方校长对我校学位工作进行了总结。他肯定了校学位办在严格执行国家学位条例、加强学位授予质量和学位点建设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并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加强学位论文质量检查与监督,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学位论文开题、撰写、预答辩等环节的指导和检查,确保质量。二是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加大学位点建设,力争在学位点合格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中都取得优异成绩。三是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学位授权点建设与监督,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查找并整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断提高学位点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