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〇一二年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学位中心[2012]14号
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1号)精神,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承担组织实施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考务工作,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详见通知: 《关于做好二〇一二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12年全国统考工作流程及要求
附件2准考证样本及考号编制说明
附件3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试卷申请单
附件4考区负责人、考务工作联系人以及试卷接收人简况表
附件5学位授予单位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联系人表
附件6尚未开通信息平台的学位授予单位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