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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新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2023-09-07     (点击数:)

重师研〔202350


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新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转发校医院学生医保缴费通知,请各单位组织宣传医保相关政策并组织研究生新生参保,统一9月18日10:00前将医保材料中参保登记表(见附件2)、参保进度表(见附件4)纸质交至综合办公楼研究生院221B室,电子版发至3149755164@qq.com

经与校医院沟通,现就具体参保工作做特别提醒如下:

一、填报须知

1.材料填报

各单位交附件2、附件4两张表格的纸质及电子版。

2.参保登记表(附件2)调整

1请留意特殊身份类型字段,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均选择民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相对应的,“缴费金额”可填写参保宣传单中资助参保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的一档“105”或二档“375”

2请留意字段“人员身份”、“性别”、“民族”、“特殊身份类型”必须在下拉框内选择,不得自行填写;

3)请留意“出生日期”、“特殊身份开始时间”、“特殊身份结束时间”应按举例的日期格式;“手机号码”、“学籍编号”(即学号)应按举例的文本格式,以上均不得更改格式,避免表格导入系统时出现末位000等情况;

4)请留意“学院名称”不得为空,格式举例为“2023级美术学院”;

3.参保汇总表附件3调整

因后续系统缴费可以调整档次,故今年暂停填报

4.参保进度表(见附加4)调整

增加学院辅导员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准确,方便校医院与学院沟通相关事宜。

二、参保流程

1.线下统计

由学院统一统计参保信息。

2.系统维护

校医院录入医疗保险系统预计为期一周左右

3.缴纳费用

校医院通知全校参保同学缴费——此时缴费,才能享受相应的低价,即:如果是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可以按宣传单里个人参保缴费标准的第三档“资助参保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05元、二档375元缴费

4.生成凭证

网上缴费后5个工作日之后,即可生成电子医保凭证。

三、特别提示

1.保险时效

本次申报生效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保险冲突

1)如已办理职工医保,则无法参加学生医保,如仍需办理,请自行去医保大厅停办职工医保后才能申请学生医保;

2)如已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建议不参报本次学生医保,上传系统时会直接覆盖取消原医保。

3.缴费方式

除校医院文件提到的微信、支付宝、渝快办,还有云闪付,点击“社保费缴费”,按照提示内容为自己或他人办理选档缴费业务。

4.报销常见问题

1)门诊使用

限定在校医院使用。

(2)住院使用

在市内医院均可直接结算;

市外如果可刷电子医保凭证也可直接结算;

在市外如果不能刷电子医保凭证,则先自行垫付,再准备好住院清单、病历、发票等全部住院材料原件交给学校医院309室赵老师(电话为65910106,建议准备材料阶段先咨询老师,避免遗漏),由学校统一代办报销。

(3)医疗报销截止时间

市内医疗保险2024年8月31日失效,报销截止时间自动为2024年8月31日;
市外医疗低年级同学保险2024年8月31日后失效,报销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底。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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