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办理研究生走读申请
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研究生走读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走读每学年申请一次,研究生因病、已婚、联合培养等申请走读,需提供相关证明。
1.因病。身体条件不适合集体住宿但又未达到休学条件且有家长陪读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同意该生走读)、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
2.已婚。已经结婚且居住学校附近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同意该生走读)、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
3.联合培养。需提供联合培养协议一份。
4.其他。如本校教职工子女需提供家长工作证明,如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
二、申请区间
整学年。
三、申请安排
1.研究生登录重庆师范大学校园门户中的学工系统,在研究生日常管理模块完成走读申请。研究生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申请理由,上传因病、已婚、联合培养或其他特殊原因申请走读的证明材料。
2.各培养单位严格审核研究生走读申请材料,完成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审批。
3.经研究生院在系统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将走读名单提交宿舍管理中心核准研究生是否已办理退宿,再交财务处结算费用。
四、注意事项
1.走读申请有效期为一学年,不接受以学期或两、三年为单位的走读申请。
2.工商管理与硕师计划同学,由学院提交说明至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统一清掉费用及宿舍,不必单独在学工系统申请。
3.截止审批日前,应无以往住宿费欠缴记录。
4.申请通过的研究生必须找宿舍管理员验收寝室、退还钥匙并签字后,申请方为有效。
5.研究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上报学院、研究生院登记备案。
6.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必须定期向研究生班主任和导师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并与所在班级保持密切联系。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31日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