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委《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和学校相关要求,为做好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项目
2021年立项项目及延期项目、2022年立项时间为1年的项目。逾期不参加验收的项目作撤项处理。其中,市级项目参加学校组织的评审,校级科创项目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评审,校级智慧教育专项由智慧教育学院负责组织评审。
二、市级项目结题程序
(一)收取材料
各培养单位统一收取参加学校组织评审的市级项目结题材料,包括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1)、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研究成果(成果需在项目资助期间获得,论文需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检索报告可鲜章复印或电子章打印,软著需附计算机软件开发者证书),并将汇总表、验收表、研究成果三者资料的电子版于5月23日前发送至cqsd666588@163.com,并同步将纸质版(一式三份,用于结题评审,原件由各培养单位审核)交至综合办公楼221A室。
若有延期或取消,请同时提交延期/取消项目申请书电子及纸质版一式一份(见附件3),留意不开放项目变更负责人的申请,已延期一次不允许申请延期,应届毕业生不允许申请延期或变更。
(二)研究生院初审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提交的市级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初审。除审查通过免予参加验收结题的项目外(免予参加验收结题条件见立项协议书,填写表格按结题验收表中的填表说明),其余项目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结题验收工作。
(三)学校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市级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专家组根据各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审验收通过的项目将发放项目结题证书。
三、校级项目结题程序
(一)收取材料
各培养单位参照市级项目要求,统一收取校级科研创新项目结题评审材料,包括校级项目验收结论(附件1-2)、未通过评审的项目的延期/取消项目申请书电子及纸质版各一份;结题材料(包括结题通过的项目结题验收表、研究成果,参照市级项目组要求制作扫描件)电子版。
智慧教育学院统一收取校级智慧教育专项结题评审材料,相关材料与市级科创一致,本次由研究生会代收,请于5月23日前将电子及纸质版交至cqsd666588@163.com、综合办公楼221A室。
(二)学院专家评审
各培养单位、智慧教育学院负责组织成立评审组,对校级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评审组根据研究生答辩情况,结合科研成果给予评审,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三)提交时间
各培养单位、智慧教育学院在结题验收结束后,将材料电子及纸质版于5月29日交至cqsd666588@163.com、综合办公楼221A室。
四、结果处理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组织结题评审、答辩工作。研工部复核过程中如发现明显不符合结项要求,该项目直接予以取消,并追回相关科研经费。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65910996
附件: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
3.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取消申请书
4.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材料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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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8日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