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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2023-03-23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36)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师范大学2023研究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重庆师范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按《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及表彰办法》(重师发〔2021116)执行,详见附件1

三、评选名额

(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分别按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总数的2.0%评选,并择优推荐重庆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1名,在校生人数超过400人的学院可各推1名,详见附件2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

各学院按不超过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总数 25%的比例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并择优推荐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1名,全日制毕业生人数超过120人的的学院可推荐2名,详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成立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为主任委员,分管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班主任(或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评优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培养单位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研究生本人于2023330日前在校园门户—学工系统—评优评奖模块中填报信息,向所学院提出申请。获奖、任职情况、社会实践服务等信息需提前在学工系统—个人信息模块完善。

3.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及表彰办法》(重师发〔2021116)进行评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审主要考察研究生20212022学年的实绩。

4.各学院对拟评选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五、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202345日前将校级先进推荐审批表纸质档(附件35,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校级先进推荐汇总表纸质档(附件6)、市级先进推荐汇总表(附件7)报送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综合楼221B室),并将校级先进推荐汇总表(附件6)、市级先进推荐汇总表(附件7)和市级先进推荐审批表(附件8)和电子档传3149755164@qq.com.

2.推荐审批表均以组织名义填写,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须言简意赅。

3.研究生院将对填写内容进行审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按学校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联系人:朱波,电话:023-65910996

附件:

1.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及表彰办法

2.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先进评选名额

3.2021-2022学年度重庆师范大学“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

4.2021-2022学年度重庆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5.重庆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6.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校级先进推荐汇总表

7.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市级先进推荐汇总表

8.重庆市普通高校2023年学生先进推荐表


研究生院    

2023323  


附件【附件1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及表彰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先进评选名额.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1-2022学年度重庆师范大学“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21-2022学年度重庆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重庆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校级先进推荐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7.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市级先进推荐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8.重庆市普通高校2023年学生先进推荐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