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022〕6号)文件精神和《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重师发〔2022〕15号)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未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培养单位且脱产学习,不含休学及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奖励标准和评选名额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二等奖,奖金金额分别为15000元/年、12000元/年,评选比例分别为总人数的30%、70%。
2.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二等奖,奖金金额分别为6000元/年、3000元/年,评选比例分别为40%、50%;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金金额分别为7000元/年、5000元/年、2000元/年,评选比例为20%、30%、40%。
3.各培养单位评选名额见重庆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2.各培养单位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为主任委员,分管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班主任(或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3.各培养学院根据重师发〔2022〕15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制订相应的评审细则,院内公示并报办公室备案后,由各培养学院严格执行。
4.各培养单位对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本单位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5.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上报相关单位。
五、材料报送
1.各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12点前将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发送至邮箱3149755164@qq.com。
2.于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上午12点前将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附件3)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交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综合办公楼221B室),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3149755164@qq.com。评审通过后将返回学院审批表装入研究生学籍档案。
六、其它事宜
学业奖学金名额严格按照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人数和对应比例确定,若有不明之处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3-65910996。
附件:
1.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
2.重庆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
额分配表
3.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