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05-26     (点击数:)



重师研〔202241

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委《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和学校相关要求,为做好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项目

2020年立项项目及延期项目2021年立项时间为1年的项目。逾期不参加验收的项目作撤项处理。其中,市级项目参加学校组织的评审,校级科创项目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评审,校级智慧教育专项由智慧教育学院负责组织评审。

二、市级项目结题程序

(一)收取材料

各培养单位统一收取参加学校组织评审的市级项目结题材料,包括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1)、结题验收表(附件2)、研究成果(成果需在项目资助期间获得,论文需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检索报告可鲜章复印或电子章打印,软著需附计算机软件开发者证书),并将汇总表、验收表、研究成果三者资料的电子版于5月31日前发送至cqsd666588@163.com验收表和研究成果两者制作一式三份纸质版用于结题评审,原件由各培养单位审核),于5月31日交至研究生会办公室足球场西南一区)。

若有延期取消,同时提交延期/取消项目申请书电子及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3),留意不开放项目变更负责人的申请,应届毕业生不允许申请延期或变更。

(二)研究生院初审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提交的市级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初审。除审查通过免予参加验收结题的项目外(免予参加验收结题条件见立项协议书,填写表格按结题验收表中的填表说明),其余项目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结题验收工作。

(三)学校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市级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专家组根据各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审验收通过的项目将发放项目结题证书。

三、校级项目结题程序

(一)收取材料

各培养单位参照市级项目要求,统一收取校级科研创新项目结题评审材料智慧教育学院统一收取校级智慧教育专项结题评审材料,本次由研究生会代收,请于5月31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交至研究生会办公室(足球场西南一区)、cqsd666588@163.com。

(二)学院专家评审

各培养单位、智慧教育学院负责组织成立评审组,对校级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评审组根据研究生答辩情况,结合科研成果给予评审,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三)提交评审结果

各培养单位、智慧教育学院在结题验收结束后,将校级项目验收结论(附件1-2)、结题材料(包括结题通过的项目结题验收表、研究成果,参照市级项目组要求)、未结题通过的项目的延期/取消项目申请书等材料电子及纸质版一式一份,6月10日交至研究生会办公室足球场西南一区,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cqsd666588@163.com

四、结果处理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组织结题评审、答辩工作。研工部复核过程中如发现明显不符合结项要求,该项目直接予以取消,并追回相关科研经费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65910996


附件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

3.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取消申请书

4.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材料填报说明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526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