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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9-24 <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022&AuthorName=sn' title='sn'>sn</a>  本站原创   (点击数:)

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府和教委关于全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推荐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做好安全生产等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根据渝教安发〔2019〕22号文件和重师办发〔2019〕18号文件统一要求,现将国庆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汇总如下: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压实工作责任

放假期间,往往是研究生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学工干部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研究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研究生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危害研究生安全的伤害事故发生,确保研究生安全。

二、切实做好研究生的安全警示教育,夯实入脑入心

各学院深刻吸取在校内外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在放假前,通过班会等形式,对每个研究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警示专题教育;引导研究生强化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提醒同学们外出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要单独外出,不要与不熟悉的人外出,不到过于拥挤或大学城校区后山、水库等尚未开发的区域游玩;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一定走斑马线,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注意水上安全,不到尚未开发的水域玩耍;帮助研究生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溺水、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不参与非法传销。

三、加强研究生宿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狠抓隐患整改

放假前各学院严格组织班主任和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党员,对本院研究生所在寝室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影响研究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清理,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重申严禁研究生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研究生酗酒,严禁研究生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研究生宿舍;研究生离开寝室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妥善安排好研究生放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氛围积

极向上

放假时间以学校正式行文安排为准,放假前班主任要深入课堂、深入寝室,严格考勤、严格晚归检查,除因身体原因外其他一律不予准假;提倡研究生以文明、健康的形式度过假期,避免出现上网过度疲劳等现象;严格组织各类研究生活动,凡校内研究生活动学院班主任必须参加,凡有组织的校外获得,学院必须有领导带队;重申严禁研究生以年级、班级、社团等任何名义组织外出游乐活动,对擅自组织研究生外出游乐而出现安全事故者,学校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

五、准确掌握研究生思想动态,做好排查化解

切实关心研究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学院领导、班主任要深入研究生班级、宿舍等了解、关心研究生,及时处理研究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准确把握研究生思想动态;要特别做好特殊研究生群体的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要开展研究生矛盾纠纷排查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化解,对暂时不能化解的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确保稳定。

六、严格执行研究生留、离校登记,坚持请销假制度

凡放假期间离开学校,不论研究生留校还是离校,均要求班主任逐一登记去向和事由(见附件1),并于30日12:00前提交研究生院3149755164@qq.com留存备案。

七、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

国庆节期间,各学院要安排老师值班,于30日前12:00前提交国庆期间值班表(见附件2)至3149755164@qq.com,并认真履行值班任务;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以及发生事故瞒报、漏报的,学校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附件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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