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为切实做好 2019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结合学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员工作单
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
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应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
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
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
党组织,也可随同本人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到
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本人人事档案转移到
(三)考取本校研究生和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若二级单
位发生变动的,应转入新的二级单位党组织下属党支部。
(四)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党员,超过6个月以上
的,党员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保留组织关系申请,递交境
外入学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党支部初审、二级党组
织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后,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
要求毕业生党员联系新单位党组织,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党组
织名称(县处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接收地党委、党支部),
填写《2019 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转到重庆市
外)》(附件 1),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后,于
6 月 7 日 17 点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校党委组织部根据二级党组织上报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
各党支部“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员于6 月 30 日前在
“关系转接”——“关系转出”——“转出市外(个人)”
——“选择人员”(请务必将党员基本信息维护准确,并将党费
标准和缴纳月份填写完整)——“目的地区”(省份只能在已有
选项中选择)——“目的组织”(转往党委及党支部请手动录入,
并事先咨询转入目的地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转接原因”(毕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各党支部应及
时将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给毕业生党员本
人,并提醒党员在有效期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单位党组织报
到。预备党员应及时将预备党员档案交接收地党组织,接续教育
填写《2019 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转到重
庆市内)》(附件 1),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后,
于6 月 7 日 17 点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各党支部“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员于6 月 30 日前在
“关系转接”——“关系转出”——“市内转出(个人)”
——“选择人员”(请务必将党员基本信息维护准确,并将党费
标准和缴纳月份填写完整)——“转往组织”(从已有选项中依
次选择,请毕业生党员事先咨询转入目的地党组织隶属关系,并
选择到党支部)——“转接原因”(毕业)——点击“保存”。
重庆市内转移党组织关系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支部要
提醒毕业生党员及时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预备党员应及时将预
因升学、就业等原因需进行校内转接的毕业生党员,填写
《2019 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校内转接)》(附
件 1),于 6 月 7 日 17 点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校党委组织部
审核后,由党委组织部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统一调整。
填写《2019 届毕业生党员暂时保留组织关系登记表》(附
件 2),于 6 月 7 日 17 点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以及书面申请、
境外入学通知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收缴至 2019 年 6 月。
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将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装入党员
档案袋。装档前应仔细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检查
合格盖二级党组织鲜章密封后装入本人人事档案。属预备党员
的,所在党支部还须认真填写《中共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
簿》相应栏目。对党员档案的去向做好详实登记,存留备查。
各党支部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务必准确填写党员移动电话,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各二级党组
织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安排专人认真落实毕业生党员组织关
2.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将《致 2019 届毕业党员的一
封信》(附件 3)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附
件 4)印发给每一位毕业生党员,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并督促提
醒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九十天)内到新的党组
织办理转接手续。党章规定,超过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到重庆市外的毕业生党员(有组织关系介
绍信),应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原所在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党组
织要明确回执工作的具体联系人和地址,及时与毕业生党员联
系,督促其将回执联寄回。要做好回执联的统计和保管工作。对
于转到重庆市内的毕业生党员,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联系追踪并—6—
做好记载,确保其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转接成功。对出
国(境)学习研究保留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所在支部每半年
至少与其联系 1 次,按期回国后,应在 3 个月内按规定先办理
联系人:郭小辉,65363507,cszzb@cqnu.edu.cn
附件: 1.2019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2. 2019 届毕业生党员暂时保留组织关系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