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研发〔2012〕30号
关于申报2012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指南》(渝教研〔2011〕6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渝教研〔2012〕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2012年度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者。
二、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我校按照专家评审、自主修改、择优推荐的申报程序,在学校立项培育的26个研究生校级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至市教委。请相关学院对照名单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参附件1),并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积极申报2012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研究生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每个项目设一名主持人。
2.所承担的研究生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主持人不得新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除接受委托任务外,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的研究生教改项目。
3.本次立项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项总经费分别为10万元、6万元、3万元,由市教委和所在单位共同资助,其中市教委对市属普通高校立项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别资助5万元、3万元、1.5万元。
4.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时限一般为三年。
5.申报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并同时提交电子档(格式为“学院+主持人姓名”)至所在学院,由学院收齐后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处。
6.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再次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和修改。通过审核的项目将参与2012年重庆市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
四、材料提交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2012年9月14日17:00之前,将《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档提交至研究生处215办公室。逾期不交,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陈宁 联系电话:65363092
附件(以下附件可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1.《申报2012年重庆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2.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研究生处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