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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的通知

作者:<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014&AuthorName=zqf' title='zqf'>zqf</a> 发布时间:2015-12-02 点击数量:

重师研发〔2015〕77号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思想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是2015年12月10日(第14周星期四)下午15:00—17:00,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英语》的考试时间是2015年12月25日(第16周星期五)下午15:00—17:00。考试地点、监考老师等信息详见《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

二、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

各学院负责组织全日制研究生专业课期末考试。专业课考试地点可安排各学院用于排课的教室,由研究生院汇总后,统一向学校借用教室。本学期各学院须安排一门专业课作为闭卷考试科目,考试日期为2016年1月11日—15日,考试时间为120-150分钟,考务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学术研讨(Seminar)考核

本学期期末,2014级、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需参加学术研讨(Seminar)考核,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四学期平均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计2学分。

四、集中实习考核

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集中实习即将结束,请各学院做好实习总结和考核工作。

五、期末考试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清理2013级、2014级研究生因休学、缓考或考试不合格等原因,需参加本次《思想政治理论》、《英语》课程考试的研究生名单,并将参考研究生的学号、姓名等信息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同时,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告知每一位研究生。

2.公共课《思想政治理论》、《英语》监考老师须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并于监考当天14:30前,到弘德楼第5教学楼4楼教师休息室,或图北楼第7教学楼2楼服务台领取试卷和考务资料。

3.各学院须在期末考试前,集中对研究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须凭研究生证或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对考试作弊、无故旷考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4.各学院须在下学期开学初,将本学期专业课考试成绩提交到研究生管理系统。

六、相关材料提交时间

1.请各学院于2015年12月7日前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补考名单》(附件2)纸质及电子档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2.请各学院于2016年1月4日前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安排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档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曾庆芳        联系电话:65363092

附件:

1.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2.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补考名单

3.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安排表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1日

  • 附件【2015120212092791.xls】已下载
  • 附件【2015120212094298.xls】已下载
  • 附件【2015120417165715.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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