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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6-04-12 点击数量:

校属各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进一步推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通过先进基地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有效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继续开展“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在认真总结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填写《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根据《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评选办法》(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

二、各培养单位于2016年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以电子版材料(PDF格式),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贾雪玲         电话:65363092

 

 

附件1: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评选办法

附件2: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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