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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师学位发〔2012〕13号-关于下达“十一五”校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结论的通知
2012-05-15 佚名  本站原创   (点击数:)

 

校属各有关学院及学科: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学校开展了“十一五”校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校学位办制定了《重庆师范大学“十一五”校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评审指标体系》,并组织专家对教育学原理等10个校级重点学科进行了验收。专家组在认真审阅验收材料的基础上,根据验收指标体系,对各校级重点学科进行了评审,做出了验收结论,详情见附件。

希望各校级重点学科继续加强学科内涵建设,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及特色,夯实学科队伍,加强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十一五”校级重点学科验收结论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