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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师学位发〔2012〕2号-关于校级重点学科终期验收的通知
2012-01-17 佚名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及校级重点学科: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2006年批准的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期已满。为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学科建设的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校级重点学科进行终期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学科

教育学原理、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应用数学、凝聚态物理、自然地理学、水生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验收内容

学科队伍、科学研究、平台或物质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业绩;学科方向梳理与学科特色、优势,整体发展水平的情况;重点学科建设的措施及经验。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科于2012年2月28日前完成《重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终期验收简表》(见附件)的填报,一式5份报送校学位办,另附电子文档。

 

联 系 人:杨俊

联系电话:65363428 65363000

电子邮箱:55142547@qq.com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终期验收简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2012032811151316.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