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学位发〔2020〕9号
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
相关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现我校2020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即将启动,为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希望各培养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重庆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做好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的研究生
1.思想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
2.修完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规定学分;
3. 2020届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职教师资硕士;
4.其他延期答辩的硕士研究生;
二、学位论文的审查与提交
1.学位论文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必须与在读学科专业方向一致。学术型研究生与在职研究生,其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应符合最新的《重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修订)。
2.学位论文预答辩。
各相关学院请务必于2020年9月28日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申请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必须参加预答辩,非全日制和在职研究生可根据学院要求选择是否进行预答辩。
3.学位论文审查。
(1)各相关学院务必于10月9日12:00前将本学院拟送审的学位论文正文部分(不含目录、参考文献、致谢辞与独创声明)电子档收齐,与《电子检测汇总表》一并提交校学位办。
(2)我校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标准:复制比小于20%且重合字数不超过一万字。超标者须整改后再次提交检测,严重超标者原则上将予以延期答辩。
4.学位论文制作。通过论文审查后的研究生自行制作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封面、纸张、格式及其排版必须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制作不规范的学位论文不能进入后续送审环节。
三、学位论文送审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采取双盲送审。
1.校学位办抽查送审的研究生名单,将在10月19日17:00前分别发送给相关学院。抽查送审的学位论文应于10月21日16:30前提交到校学位办。
2.各学院自行送审的学位论文务必于10月23日之前,送往评审专家评阅,同时将《重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情况表》提交校学位办,并要求评审专家于11月6日前将《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直接寄回重庆师范大学学位办。
3.送审要求及向校学位办提交纸质论文的数量参见附表1。
四、学位论文答辩
1.各学院须在答辩前一周向校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人的《重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及答辩工作日程安排(包括各专业的答辩内容、答辩时间安排、答辩地点)。论文答辩工作务必于12月2日前完成。
2.各学院12月5日前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初审本学院的硕士学位申请,并于12月7日16:30前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所有材料(答辩委员表决票及统计票、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学位申请表)报校学位办(大学城行政楼220室)。
五、其它相关事宜
1.各培养单位应重点通知修业年限即将期满的相关研究生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工作,同时严格审查确保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无欠费情况。
2.在电子检测、通讯评审与答辩过程中,出现检测超标、专家要求修改或弃权否决意见的硕士学位论文,均须在相应环节进行严格的整改。论文作者须提交由导师签字认可的《整改报告》,并留存各环节整改前后不同版本的纸质论文,以便统一对照审查。
3.相关表格和各类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请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所有表格的填写与学位材料的提交,请务必按照学生学号顺序进行排列。
4.学位证书照片二寸二张,为避免照片的格式和大小不符合证书照片规范,建议到新华社分社拍摄。在职教育硕士及高师的照片(电子版)应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010319 06041221.jpg)。同底的电子相片要求如下: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X45mm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5.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开展本次学位申请工作。
联系人:陈小玲联系电话:65363428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附录1: 2020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工作时间安排和要求
附录2:《重庆师范大学学位申请表》填写要求对照参考
附表1:
2020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
送审、答辩工作时间安排和要求
时间 |
主要工作 |
注意事项 |
10月9日12:00前 |
各学院收齐学位论文电子文档,与《电子检测汇总表》一并提交校学位办 |
1.学院须确保学生无欠费; 2.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为正文部分(不含目录、参考文献、致谢辞与独创声明),且电子文档论文必须是WORD或PDF格式(wps格式不行)的单个完整文件,不要以分章节的打包文件夹形式提交; 3.电子文档论文以学号_作者_论文题目命名提交; 4.汇总表需注明研究生类型(如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教育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并按学号填写。 |
10月21日16:30前 |
通过审查后, 被学位办确定为外送抽检的论文,向学位办提交要求的论文数量。 |
1.所有提交学位办的学位论文均由学院收齐后统一提交,提交版本电子档或纸质档待具体通知。 2.论文制作数量可根据需要分批次制作,具体制作要求按送审和答辩情况确定;答辩通过的最终稿需制作2份,学院留存1份,研究生院留存1份(其中研究生院留存的论文导师需签名并签署同意定稿字样,且学生需在2份论文的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书上签名)。 |
10月23日前 |
1.各学院将未被学校抽查的学位论文隐去学生和导师的基本信息后外送; 2.及时向学位办提交《重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情况表》 |
1.送审要求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需送审两位同行专家评审(至少一名我校与学员所在单位之外的专家); (2)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需送审同行专家评审(其中至少一名为校外,且至少有一名从事相关专业学位类别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需送审三位同行专家评审,且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业务部门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非申请者所在单位)专家。 2.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请分别使用相对应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 |
11月6日前 |
评审专家寄回《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 |
直接寄回重庆师范大学学位办 地址:重庆市大学城重庆师范大学虎溪校区 邮编:401331 收件人:陈小玲 联系方式:15823521975 023-65363428 |
12月2日前 |
各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
1.学位论文答辩均须公开进行,答辩学生必须亲自到场参与答辩,答辩前应以海报等方式对答辩安排予以公示。 2.答辩前需以《答辩聘书》邀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参加。 3.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和答辩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 |
12月5日前 |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对通讯评审与答辩环节出现异常的学位论文的整改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在《整改报告》与《学位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
12月7日16:30前 |
答辩材料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
《重庆师范大学学位申请表》请严格按照附表2的要求填写。 |
12月26日前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申请 |
|
附表2:《重庆师范大学学位申请表》填写要求对照参考
序号 |
自查内容 |
1 |
是否采用最新版本的《学位申请表》 |
2 |
申请表封面的申请学位类别与申请学位学科专业是否填写完整、正确 |
3 |
申请人基本情况栏目中 ①所学课程是否填写完全,课程学分与成绩是否达到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 |
②在校期间科研成果是否准确填写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原件(此项要求仅限学术型研究生) |
③教学秘书是否亲笔签名 |
4 |
学位论文简介栏目中 ①论文题目来源、论文类型是否勾画相应选项; |
②申请人是否亲笔签名 |
5 |
①指导教师推荐意见与学院审查意见是否按要求给予具体且有针对性的评语; |
②导师意见与学院审查意见的签署时间是否颠倒 |
③导师与院长均系亲笔签名 |
6 |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栏目 ①答辩委员会组成是否符合相应类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 |
②答辩秘书是否为校内管理人员或教师; |
③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是否同意上述答辩委员会组成 |
7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栏目 ①答辩时间、时间、主席、出席委员与列席人等项目是否填写完全; |
②答辩记录是否具体、详实、条理清楚(须为起草后重新抄写,忌凌乱、过简); |
③记录员签名是否完整 |
8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栏目 ①表决结果中是否填写完全; |
②答辩委员会决议: * 是否对学位申请人的论文选题与水平、答辩陈述、回答提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简短综述; * 是否具体说明了与会委员赞成、反对、弃权的情况; * 是否给出明确结论——同意该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仅限双证研究生),建议授予其何种硕士学位 |
③答辩委员与秘书签名是否完整 |
9 |
硕士学位审批意见栏目 ①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到人数是否与实际相符,实到人数是否满足表决的基本要求; |
②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中是否明确说明表决情况,并对该生毕业与授位给予相应的结论 |
10 |
《学位申请表》须完整,是否存在缺页,顺序颠倒等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