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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师学位发【2019】1号-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9-02-22 佚名  本站原创   (点击数:)

重师学位发〔2019〕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质量,现就做好2019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实施范围

1、2016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2016级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2017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各相关学院请务必于2019年3月28日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分专业汇总后,向校学位办提交《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汇总表》(请按照预答辩的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三、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必须对参加预答辩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培养环节的相应要求。

2、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公开进行。各相关单位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选题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高级技术人员3至5人组成预答辩小组,预答辩由预答辩小组组长主持;答辩人指导教师应予以回避。

3、预答辩时,预答辩人就论文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及需说明的问题进行综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家组成员提问、预答辩人作答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预答辩小组严格、认真审查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规范情况,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并且及时将预答辩意见反馈给每位预答辩者。

四、其他相关事宜

预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督促拟毕业研究生参照预答辩专家的意见修改,于2019年4月2日17:00前集中将本学院拟送审的学位论文电子档与排名后的《预答辩汇总表》、《电子检测汇总表》一并交至校学位办,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陈小玲          地 址:大学城办公楼220室

联系电话:65363428        邮 箱:1980608042@qq.com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重庆师范大学学位办              2019年2月22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