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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师学位[2012]8号-关于2012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2-03-30 <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015&AuthorName=sn' title='sn'>sn</a>  本站原创   (点击数:)

重师学位发〔2012〕8号

 

关于2012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

相关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我校2012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即将全面启动,依据《重庆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师发[2008]158号)、《重庆师范大学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细则》(重师发[2007]322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的研究生

1. 2009级学术型研究生;

2. 2010级全日制教育硕士;

二、学位论文的审查与提交

1.学位论文撰写。所有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应符合最新的《重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修订)。

2.学位论文审查。各相关学院务必于2012年4月16日前将本学院拟送审的学位论文电子文档收齐后与《电子检测汇总表》一并提交校学位办。学位办将在4月19日前向各学院反馈学位论文审查结果。

3.学位论文制作。通过论文审查后的研究生自行制作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封面、纸张、格式及其排版必须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请到研究生处网页查询)。制作不规范的学位论文不能进入后续送审环节。

三、学位论文送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采取学院送审与校学位办抽查送审结合的方式进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由各学院自行送审。

1.校学位办抽查送审的研究生名单将在4月19日前,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部通知”中分别发送给相关学院。抽查送审的学位论文4月23日前提交到校学位办。

2.各学院自行送审的学位论文务必于2011年4月25日之前,送往评审专家评阅,同时将《重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情况表》提交校学位办,并要求评审专家于2012年5月20日前将《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直接寄回重庆师范大学学位办。

3.送审要求及向校学位办提交纸质论文的数量参见附表1。

四、学位论文答辩

1.各学院于5月11日前向校学位办提交学术型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汇总表和刊物原件。

2.各学院须在答辩前一周向校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人的《重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及答辩工作日程安排(包括各专业的答辩内容、答辩时间安排、答辩地点),并领取学位申请人的学位申请号。论文答辩工作务必于6月3日前完成。

3.各学院6月5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初审本学院的硕士学位申请,并于6月6日17:00前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所有材料(答辩委员表决票及统计票、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学位申请表)报校学位办(大学城行政楼220室)。

五、其它相关事宜

1.所有相关表格请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学位申请表》务必参照附表2的要求填写规范。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开展本次学位申请工作。

联系人:杨蕾            联系电话:65363428

 

附表1:2012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工作时间安排和要求

附表2:《重庆师范大学学位申请表》填写要求对照参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表格

附件【2012033010382705.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