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研〔2016〕57号
校属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效果,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遴选工作,经学院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公示等环节,经研究,决定设立6个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9个院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
请立项的校(院)级实践基地牵头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对实践基地的投入与管理,为实践基地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条件。学校将为每个立项的校级实践基地提供10000元启动建设经费,院级实践基地由学院划拨专项经费进行建设。
请校级实践基地牵头单位填写《重庆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任务书》(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9月23日前,将任务书一式三份及电子档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曾庆芳 联系电话:65363092
附件1-2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清单
附件2:重庆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任务书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