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研发〔2016〕70号
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帮助院校了解和掌握教育专业学位案例编写和案例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组织相关专家到西南大学开展教育专业学位案例教学与编写“送培训上门服务”专项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案例编写与案例教学
二、培训时间
2016年12月22日
三、培训地点
西南大学
四、参会人员
研究生院相关人员、各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或教学专家1-2人。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重视并抓住这次学习机会,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此次培训活动。并请于12月3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1)报研究生院。
(二)本次培训不收会务费,由学校统一安排乘车从大学城出发前往西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务必于会前向研究生院请假,并由学院指派其他教师参加。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教育硕士案例教学培训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