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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16年暑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2016-06-08 佚名  本站原创   (点击数:)

重师研发〔2016〕39号

校属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本学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8月14日,现将暑假期间集中学习的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1.2016级教育硕士(含特岗教师)、农业硕士新生于7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在重庆市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226室交验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再到财务处缴纳第一次学费(学科教学(美术)专业的学员交18000元,其余专业的学员交12000元),下午举行开学典礼。开学典礼结束后,各学院组织新生进行入学教育。7月16日正式行课。

2.2015级学员于7月15日上午到财务处缴纳第二次学费(学科教学(美术)专业的学员交18000元,其余专业的学员交12000元),再凭缴费收据到相关学院报到注册, 7月15日下午正式行课。

3.学生自行安排学习期间住宿。

请各学院于7月16日上午将学员报到情况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课程教学安排

1.2016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含特岗教师)本学期课程有英语、政治理论、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和一门专业课(公共课表见附件1)。

2.2016级农业硕士研究生本学期课程有英语、政治理论和3-4门专业课(公共课表见附件1)。

3.2015级学员本学期由各学院安排专业课课程的学习。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还要布置2015级教育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性专业实践。

4.2015级教育硕士《教育科研方法》(任课老师:苏珊珊)的考试安排在7月16日晚上,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考试名单详见附件2.

5.各学院须对2015级学员下学期要做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布置。

6.各学院要根据各专业方向特点安排2-3个专题讲座,并做好记录(记录表格见附件2);各学院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1~2次实践活动,要求研究生填写《重庆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活动记录表》(附件3),培养学院要填写《重庆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活动汇总表》(附件4)。各学院须收集、保存好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于6月17日前将专业课课表、专题讲座及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课程考核安排

1.各学院于上学期为2015级学员所开设的专业课考核请于本学期内完成。

请各学院务必于2016年9月底前,将学员的专业课程考核成绩在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提交。

四、论文工作

1.2014级学员暑期返校时间为7月15日,在校集中撰写论文。

2.各学院学科组应对2014级学员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指导、督促学员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并填写《重庆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记录》(附件5)。

五、其它工作

1.各学院要督促、指导2014级学员填写《重庆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并在2016年10月底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2.请各学院在学员集中学习期间做好教学工作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备案待查。

3.请各学院在学员集中学习期间加强教学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2015级非全日制研究生暑期教育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65363092

 

附件(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1.2016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课表

2.2015级《教育科研方法》考试名单

3.重庆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题讲座记录表

4.重庆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活动记录表

5.重庆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活动汇总表

6.重庆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记录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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