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研〔2016〕38号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望照此执行。
一、结课时间及考试时间
本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于第18周结课,复习考试时间为2016年7月4日—8日。
二、期末考试
(一)公共课考试
研究生院组织的公共课考试为2015级学术型研究生(非外语专业)公共基础课《英语》,考试时间是2016年6月24日(第17周星期五)15:00—17:00,考试地点和监考人员等信息详见《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术型研究生英语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
(二)专业课考试
各学院负责组织研究生专业课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考试地点可安排各学院用于排课的教室,由研究生院汇总后,统一向学校借用教室。本学期各学院须安排一门专业课作为闭卷考试科目,考试日期为2016年7月4日—7月8日,考试时间为120-150分钟。
(三)学术研讨(Seminar)考核
本学期期末,2014级、2015级学术型研究生需参加学术研讨(Seminar)考核,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四学期平均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计2学分。
(四)考试要求
1.各学院须在期末考试前,集中对研究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必须凭研究生证或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对考试作弊、无故旷考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2.各学院须清理2013级、2014级研究生因休学、缓考或考试不合格,要参加本次《英语》考试的学术型研究生名单,并将参考研究生的学号、姓名等信息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同时,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告知相关研究生。
3.请公共课《英语》监考老师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并于监考当天14:30前,到弘德楼第3教学楼1楼服务台领取试卷和考务资料。
三、学术活动及中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二)考核要求
1.学术活动考核
请各学院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相关学术活动考核要求,在中期考核之前组织完成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学术活动的考核,并填写《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生学术活动考核表》。
2.中期考核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各学院于7月12日之前组织完成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各考核小组应对本学院的每个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情况以及科研和实践能力进行全面的考核和总结,写出考核小组评语,做出考核结论,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研究生及其导师。
四、相关材料提交时间
(一)请各学院于2016年6月17日前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术型研究生英语期末考试补考名单》(见附件2)纸质及电子档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请各学院于2016年6月24日前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术型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安排表》(见附件3)纸质及电子档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请各学院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学术研讨成绩、学术活动考核成绩和中期考核成绩。
联系人:曾庆芳 联系电话:65363092
附件1-3:
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术型研究生英语期末考试安排表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术型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安排表
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术型研究生英语期末考试补考名单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