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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计划填报工作的通知
2016-05-30 <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014&AuthorName=zqf' title='zqf'>zqf</a>  本站原创   (点击数:)

重师研发〔2016〕34号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正常行课,现组织各单位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计划填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填报开课计划

(一)填报程序

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6日前,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栏目下的“专业计划管理”,根据年级和专业,选择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拟开设的课程,并按照要求填写和完善相关信息。

(二)填报要求

1.公共课开课计划由研究生院填报,交叉课开课计划由开课学院填报,专业课开课计划由所在学院填报。

2.课程名称、学时和学分等信息须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3.课程起止周、周学时等信息须与任课教师沟通确认后,准确填写,避免二次修改。

4.原则上晚上不安排4节连上的课程。

二、提交开课计划表

各学院完成开课计划填报工作后,须对开课计划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按照专业打印开课计划表一式二份,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一份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另一份留存学院备案。请各单位于6月13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开课计划表交至研究生院。

三、开展排课工作

研究生院对开课计划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下达教学计划任务,各学院再开展排课工作,包括安排任课老师和班级、落实上课时间和地点等,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具体排课时间。根据学校要求,凡10人以下的班级,上课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学院会议室或教师工作室。

四、下达教学任务书

各学院开课计划审核通过后,须及时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任务书(附件1)下达给任课教师,教学任务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学院和主讲教师各执一份,研究生院将进行不定期检查。

五、填报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的上课名单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院将开设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请各学院及时填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选修(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名单》(附件2),并于6月6日之前,将2015级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选课名单(纸质版、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请于下学期新生报到第一周以内,将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选课名单(纸质版、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曾庆芳            联系电话:65363092

附件1-2

1.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选修(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名单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5月27日

附件【2016053016594149.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