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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3-20 <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014&AuthorName=zqf' title='zqf'>zqf</a>  本站原创   (点击数:)

重师研发〔2015〕19号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推动研究生教育提档升级,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渝教研〔2015〕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优质课程的申报范围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学位课或专业必修课。已纳入前三批立项建设的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目标定位明确,能体现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特点。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或教学材料,能体现本学科领域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成果。

(二)课程教学团队优秀,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教学改革成果,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

(三)支撑课程的学科实力较强,课程所属学科一般应是市级及其以上重点学科。课程的整体基础条件较好,实际开设过三届以上研究生,原则上应是开课单位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

(四)课程资源应具有较大共享价值,可为全市多所高校或多个学位点设置的同类必修课程提供资源共享。课程所在单位信息网络条件较好,能满足课程资源的网络共享需要。建设期满,须提交课程资源供市内各高校共享。有涉密内容的课程不属申报范畴。

(五)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教改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在促进研究生创新教育,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上取得了实效。

(六)申报学院重视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建设措施落实。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本次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为限额申报。各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择优推荐申报,有申博学科的学院限报2门,无申博学科的学院限报1门。

(二)课程负责人须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按申报学院为单位填报《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以上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档。

(三)申报优质课程有关的附件材料:

1.课程教学大纲;

2.使用的教材或讲义;

3.相关教学改革成果证书或证明;

4.近三年的研究生教学任务书;

5.本课程所服务的主要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6.课程建设规划。

上述纸质材料除教材或讲义外,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跨院合作共建课程的申报优质课程,请自行确定牵头学院,学校只受理牵头学院的申报材料。

(五)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申报的优质课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优质课程,学校将推荐参加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评选。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相关材料于2015年4月17日之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学校将不再受理申报。

联系人:曾庆芳            联系电话:65363092

 

附件:

1.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书

2.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20日

附件【2015032011332107.doc已下载
附件【2015032011333465.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