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研发〔2014〕17号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修订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培养方案。研究生院在对我校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全国部分知名高校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重庆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权威性,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安排,现组织各单位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单位安排1名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领导和1名学术骨干参加座谈会。
二、参会地点
大学城校区综合办公楼231会议室(教务处会议室)。
三、参会时间
参会时间
| 参会单位
|
4月1日上午
9:00-12:00
| 文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职教师资学院、初等教育学院
|
4月1日下午
14:40-17:30
| 数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化学学院、传媒学院
|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将参会名单交至研究生院217室,并通知参会人员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