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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5-14 佚名  本站原创   (点击数:)

重师研〔2019〕29号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地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第六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185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第六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以及博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优先支持市级一流学科及信息类、生命科学类和材料科学类等相关学科申报优质课程。已纳入前五批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能体现继承性、创造性、系统性和专业性,服务需求,具有实践价值和时代意义,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

(二)申报课程能全面贯彻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定位明确,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能根据学科发展、人才需求变化和课程实际教学效果,及时调整和凝练课程内容。能体现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特点,有规范的教学大纲、教材或其它教学材料。研究方法类、研讨类和实践类等课程占一定比例。

(三)申报课程支撑学科实力较强,课程所属学科一般应是市级重点学科。课程的整体基础条件较好,能体现本学科领域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成果,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原则上应是开课单位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一般应为实际开设讲授过三届研究生以上的课程。

(四)申报课程能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在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上取得实效。具有较大共享价值,可为全市多所高校或多个学位点设置的同类课程提供丰富、优质的课程资源。课程所在单位信息网络条件较好,能满足课程资源的网络共享需要。

(五)申报课程教学团队优秀,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有教学改革成果,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

(六)申报课程单位重视课程建设工作,能充分发挥课程建设的主体作用,加强对课程建设的长远和系统规划,有科学规范的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和课程教学评价监督体系,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建设保障措施到位。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推荐

课程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初评,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评审推荐。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0门课程至市教委。

(三)重庆市教委评审

市教委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专家组以评审指标体系为依据,提出优质课程建议立项名单。

(四)网上公示

市教委审查优质课程建议立项名单,并上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委正式发文批准立项。

被批准立项的优质课程须填报《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计划任务书》作为实施建设、经费支持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四、相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

1.申报课程须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5份,以学院为单位填报《重庆市研究生优质课程申报立项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以上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档。

2.申报课程相关的附件材料:

1.课程教学大纲;

2.所使用的教材或讲义;

3.相关教学改革成果证书或证明;

4.近三年的研究生教学任务书;

5.本课程所服务的主要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6.课程建设规划。

上述纸质材料可为复印件,除教材或讲义外,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其他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于5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曾庆芳            联系电话:023-65363092

 

附件:1.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书

2.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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