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规定“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我校125100工商管理、125400旅游管理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加试科目如下:
招生学院代码及名称 |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加试科目一 |
加试科目二 |
008地理与旅游学院 |
125400旅游管理 |
《旅游心理学》 |
《旅游资源学》 |
012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5100工商管理 |
《财政学》 |
《金融学》 |
请报考我校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专业同等学力考生知悉。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