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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研究生求职补贴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06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按照《关于落实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在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314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好2025届毕业研究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对象

一次性求职补贴800/人,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学生、零就业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特困人员、助学贷款学生。

二、个人申报对象

符合补贴条件却未在前期系统对比审核通过的名单中的毕业生(20247~8月已完成确认的不需进行个人申报)。求职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之前学段已申领过的不再享受,具有多重身份的不重复享受。

三、个人申报时间

20249

四、申报程序

进入微信小程序“渝职聘”,点击“一次性求职补贴”专区,进入专区后点击“去申报”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五、自主申报佐证材料

1.低保家庭:申请当月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低保领取证明、户籍地民政部门(所)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日期在三个月内的低保家庭盖章证明。重庆户籍可通过重庆救助通微信小程序中的救助证明查询到本人的信息,截图也可以作为佐证材料。

2.零就业家庭:户籍地人力社保部门(所)出具的日期在三个月内的零就业家庭盖章证明。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户籍地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日期在三个月内的防止返贫监测家庭盖章证明。重庆户籍可通过重庆市脱贫农户公开查询网(网址:http://cqfzfp.com:8100/plbd/loginPublic),截图可以作为佐证材料。市外户籍如果有相应的公开查询网也可以。

4.残疾人:残疾证或登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www.cdpf.org.cn/searchUser.html进行查询,截图可作为佐证材料。如果是明显的残疾人,未来得及办理证件的,可拍照上传系统进行审核备案。

5.特困人员:特困证、申请当月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特困补助领取证明、户籍地民政部门(所)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日期在三个月内的特困人员盖章证明。重庆户籍可通过重庆救助通微信小程序中的救助证明查询到本人的信息,截图也可以作为佐证材料。

6.助学贷款人员:获取本层次学历期间任一年的助学贷款合同。

六、工作要求

求职创业补贴是对困难毕业生帮扶的重要措施,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申报。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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