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
关于做好202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
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按照《关于落实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号)规定,切实做好2023届在校应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本人属于特困人员、残疾人员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补贴标准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1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研究生即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前登录“重庆就业”微信小程序或微信公众号(点击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立即办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在校毕业生)——申报),按指示完成注册、登录、填报、附件上传(附件大小不超过1M,可上传多张)、签名等流程,完成在线申报。申请类别及上传附件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需上传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由学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该类别审核通过率高,符合该类别条件的学生建议优先选择该类别申报。
2、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本人属于特困人员、残疾人员毕业生
重庆市户籍:重庆市户籍学生的家庭成员为低保、残疾、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需上传户口本复印件,并能证明家庭关系。本人享受,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贫困残疾家庭学生需另外上传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附件1),特困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重庆市外户籍:
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学生需上传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本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附件2)或《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需上传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和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
市外脱贫户家庭学生需上传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或APP)个人信息截图。
市外户籍特困人员学生需上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残疾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初审。2022年4月26日-4月30日,研究生院按照申报要求,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审核。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对市内户籍学生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生院对国家助学贷款及市外户籍研究生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四)补贴款发放。学校在收到市财政局拨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发放渠道优先选择学生在校园门户中预先维护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分行陈家湾支行)。请申请学生及时登陆校园门户,维护个人财务信息,在申报系统中填写该银行卡信息,并在补贴款发放后留意来款到账信息。
四、工作要求
本次申报全部在线上进行,学生不提交纸质资料,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对2023届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宣传和解释工作。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65910996。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样本)
2.低保证明材料(样本)
研究生院
2022 年 4 月 7 日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样本)
本人 ,目前就读于 学校。因申请重庆市在校求职创业补贴贫困残疾家庭类别,本人郑重承诺:家庭经济环境确有困难情况,不存在虚假、虚报等行为,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承诺人:XXX
年 月 日
附件2
低保证明材料(样本)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是我县xx(市、区)xxx(户主)低保户家庭成员,该户20xx年x季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此证明
民政局(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