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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2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2021-05-20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执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落实在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就2022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本人属于特困人员、残疾人员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2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补贴标准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1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研究生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延长至6月4日18:00)前登录“重庆就业”微信小程序或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部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立即办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在校毕业生)——申报),按指示完成注册、登录、填报、附件上传(附件大小不超过1M,可上传多张)、签名等流程,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申请类别及上传附件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学生需上传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任一学年的合同均可)。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由学校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该类别审核通过率高,符合该类别条件的学生建议优先选择该类别申报。  

2.残疾毕业生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市内户籍:学生本人享受低保,无需上传证明材料;学生本人未享受低保,属于低保家庭,需在系统中填写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信息,并上传户口本复印件(按系统提示提交),证明家庭关系。  

市外户籍:上传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2021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或《最低生活保障证》图片。  

4.脱贫户(系统选项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市内户籍:学生本人享受的,上传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息截图(“建档立卡APP”可以查询),不填写家庭成员信息,不提交户口证明;学生本人不享受,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在系统中填写建档家庭成员信息,并上传户口本复印件(按系统提示提交)。  

市外户籍:需上传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息截图(“建档立卡APP”可以查询)。  

5.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市内户籍:在系统中填写贫困残疾家庭成员信息,并提交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如贫困残疾家庭成员非户主,一并提交其户口页)。  

市外户籍:上传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和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该类别通过率低,建议符合其它类别的优先选择其它类别。  

6.特困人员毕业生  

市内户籍: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市外户籍:上传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图片。  

学生本人需属于民政系统中认定的特困人员,具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方能成功申报该类别。  

(二)初审6月1日-6月4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系统导出(研究生院统一导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及时通知学生完善填报信息和材料,将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  

(三)复核。6月5日—6月11日,研究生院完成申请复  

核工作。  

(四)公示。研究生院公示复核通过学生名单,公示时间  

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将经公示的申请学生花名册报  

送至市就业局。  

(六)补贴款发放。学校在收到市财政局拨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发放渠道优先选择学生在校园门户中预先维护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分行陈家湾支行)。请申请学生及时登陆校园门户,维护个人财务信息,在申报系统中填写该银行卡信息,并在补贴款发放后留意来款到账信息。  

四、工作要求  

本次申报全部在线上进行,学生不提交纸质资料,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熟悉流程,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对2022届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宣传和解释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结束后,请于6月4日16:00前,将注明审核结果的《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3)纸质档(盖章)交综合楼217A,电子档传至邮箱3149755164@qq.com。  

联系人:朱波,联系电话:65910996。  

 

 

 

附件:1.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证明材料(样本)  

3.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 年 5 月 20 日  


附件【重师研〔2021〕27 号 关于做好2022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