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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8-30 <a href='/ShowAuthor.asp?ChannelID=1022&AuthorName=sn' title='sn'>sn</a>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关于开展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重庆师范大学“三助”工作管理规定(试行)》(重师发〔2006〕24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

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文件精神,做好2018- 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三助”概况

  “三助”岗位实行每学期申报一次,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申报“三助”岗位,研究生院统一发布申报信息,由设岗单位考核确定“三助”人选。工作结束时由聘用单位对受聘研究生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后,将考核材料返回各研究生所在学院装入人事档案。

二、“三助”设岗名额

各单位研究生“三助”设岗数量为党政管理部门1~2名各学院不超过在校生(含本科)人数的0.5%,研究生助管岗位不超过学院设岗的50%,鼓励开展研究生助研、助教工作,请各学院合理分配“三助”的设置比例。

三、“三助”人员的管理

研究生“三助”同学在岗时间参考为5个半天/周,招聘优先考虑困难同学,由学院为申请“三助”岗位的同学出具纸质困难申请(认定标准见附件7),与岗位职责协议书一并提交研究生院备案。请各学院在工作中尊重学生隐私和个人意愿。

用人单位加强对参加“三助”工作研究生的教育、指导、管理和考核。若发现被录用的研究生不遵守纪律或不能胜任工作,或因“三助”工作而严重影响自身学习,用人单位应取消其担任“三助”工作的资格及相应待遇,并将情况及时报研究生院。

四、“三助”岗位补助

根据学校财务处要求,研究生“三助”的酬金由学校全额发放,“三助”岗位补助400元/月,困难研究生“三助”补助为600元/月

五、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于9月4日12:00前将《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设岗申请表》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3149755164@qq.com。

2.研究生院将于9月5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设立的岗位和岗位聘任条件及工作内容。

3.拟应聘研究生需认真填写《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申请表》,直接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

4.聘用单位、受聘研究生双方于9月14日16:00前签订协议书,同时报送一份协议书至研究生院217A室备案,便于酬金的发放。

5.全校各聘用单位于9月14日16:00前将上学期,即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招聘“三助”人员的《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 “三助”工作考核表》返回该生所在学院,以便学院存入学生档案。

6.本学期研究生兼任“三助”的工作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

附件: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设岗申请表

2.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申请表

3.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职责协议书

4.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

5.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职责协议书

6.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           

        7.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困难认定标准

                              

 

           

                                    研究生院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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