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度研究生城乡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转发校医院《学生医保资料》(见附件1),请各单位宣传医保相关政策,确保全体全日制研究生知悉。经与校医院沟通,现就具体参保工作做特别提醒如下:
一、学工系统填报须知
请各单位组织研究生于9月16-25日在学工系统-学生保险管理模块中填报(见附件2),无论是否参保,都需登记,以便学校了解研究生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情况。具体如下:
1.“是否参保”项,不参保选择“否”,则系统默认勾选“承诺家长已知悉本人不投保”,也请各单位督促研究生与家长完成沟通;参保选择“是”,则可参看以下填报流程。
2.“特殊身份类型”项,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均选择“民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医疗缴费档次”如果选择“医疗一档”,系统将在“缴费金额”中自动填充“120”元;如果选择“医疗二档”,系统将在“缴费金额”中自动填充“375”元。
3.“特殊身份类型”项,不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选择“普通大学生”,“医疗缴费档次”如果选择“医疗一档”,系统将在“缴费金额”中自动填充“400”元;如果选择“医疗二档”,系统将在“缴费金额”中自动填充“775”元。
二、参保流程
1.学工填报:由研究生院统一报送研究生参保信息。
2.系统维护:由校医院于9月26日-10月15日录入医疗保险系统。
3.缴纳费用:全校参保同学于10月16日-22日线上缴费——此时缴费,才能享受政策宣传的低价,切勿提前缴纳。
4.生成凭证:参考往年经验,预计网上缴费后5个工作日之后,即可生成电子医保凭证。
三、特别提示
1.办理冲突
经与校医院沟通,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常会遇到以下冲突
(1)如已办理职工医保,则无法参加学生医保,如仍需办理,请自行去医保大厅停办职工医保后才能申请学生医保;
(2)如已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报名参加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完成缴费的次日至2026年12月31日,原户籍地的居民医保待遇终止;
(3)如应届毕业生找到工作,就业单位无法办理职工医保,学生可以自行在支付宝搜索“重庆医保”,办理大学生终止参保。
2.报销常见问题
(1)门诊使用
自去年起,从原本仅限在校医院使用,增加到可以在校外一、二级医疗机构,按档报销不同限额;
(2)住院使用
①在市内医院均可直接结算;
②在市外使用,需先在微信搜索“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在服务中办理异地就医,一般可刷电子医保凭证直接结算;
③在市外住院,如果不能刷电子医保凭证,可先咨询校医院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般先自行垫付,再准备好住院清单、病历、发票等全部住院材料原件交给校医院。咨询与提交材料,可找校医院309室赵老师(电话为65910106),由学校统一代办报销;
(3)医疗报销截止时间
①市内医疗保险12月31日失效,报销截止时间自动为12月31日;
②市外医疗保险12月31日失效,考虑同学在外地不便返校,报销截止时间可后延至2026年2月底前。
附件:
1.学生医保资料
2.学工系统登记图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