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研〔2024〕72号
校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2024-2025学年寒假,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从2025年1月18日开始,至2025年1月27日结束。现将寒假期间的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方式
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寒假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到校上课,采用常态面授的教学方式进行,学生须提前返校,请相关学院提醒学生提前协调、安排好时间。请各学院届时务必将盖章后的学生证分发给24级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课程教学安排
(一)提交教学执行计划
请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寒假教学时间安排(见附件1),在研究生系统中创建、核对并提交各专业寒假的教学执行计划。
本学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4级教育硕士开设的公共课有《英语》(课程代码120000001)和《教育研究方法》(课程代码120000010);2024级社会工作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人工智能硕士开设的公共课有《英语》(课程代码120000002)。
(二)关于公共课教学安排
请公共课开课学院在第十七周内(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9日)登录研究生系统,在“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主修专业任务落实”中完成教学班分班和落实任课教师。并在“选课管理”--“配课管理”--“生成配课”中进行统一配课。
请开课学院提前为2024级每个公共课教学班申请寒假上课的教室。此外,请各公共课开课学院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公共课安排表(附件2)的电子档和纸质档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各学院如有需参加本次《英语》和《教育研究方法》公共课重修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请督促此类学生在2025年1月10日前办理重修申请(附件3),重修申请通过后,由公共课开课学院安排教学分班。
(三)关于专业课教学安排
请各学院在在第十七至十八周内(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3日)登录研究生系统,在“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主修专业任务落实”中完成专业课任课教师的落实。
2024级研究生专业课可以在“选课管理”--“配课管理”--“生成配课”中进行统一配课。
请各学院于2025年1月3日前将专业课安排表(附件4)的电子档和纸质档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课程考核
(一)关于2024级非全研究生的英语课考试拟安排在2024-2025学年暑期开学前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请各开课学院任课教师务必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寒假开课的所有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教务系统。
(三)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应对照培养方案组织高年级教育硕士开展教学实践研究,并做好考核及资料归档工作。
四、英语免修
若2024级非全日制研究生满足公共课《英语》免修条件的(具体要求请参看《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与考核规定》(修订)(重师发[2022]41号)),研究生可在2025年1月10日前提出免修申请,并将佐证材料提交至学院,学院审核无误后,在系统“成绩管理”-“成绩修改管理”-“成绩修改【学生】”中申请增加英语成绩(默认85分,课程代码:120000001或120000002)。研究生院会对提交的成绩申请及附件材料进行复审,若审核通过,则相关研究生直接获得公共课《英语》学分及相应成绩。
五、论文工作
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本学期需进行开题和中期考核的学院,请认真组织,并督促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
六、其它工作
(一)请各学院在研究生寒假学习期间做好教学工作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备案待查。
(二)请各学院在研究生寒假学习期间加强教学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2024-2025学年寒假教育工作顺利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刘老师 彭老师 电话:023-65363092
附件:
1.2024-2025学年寒假教学时间安排
2.2024-2025学年寒假2024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安排表
3.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重修申请表
4.2024-2025学年寒假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课安排表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