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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
2021-07-14     (点击数:)

重师研〔202148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我校将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为了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相关工作,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本通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专业实践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参加专业实践的学生主要为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以培养方案为准。各学院应安排、落实集中实习研究生的实践单位及实习指导教师,实践指导教师应由校外导师担任。

   2.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专业实践工作,认真安排落实。根据专业实践的任务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详细的专业实践工作方案,包括专业实践组织领导、具体安排、保障措施等,留存学院备查。各学院填写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实习安排表》,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报送纸质档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查备案。

3.各学院做好学生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高风险作业安全控制标准和工作流程的培训。专业学位研究生于实践前应做好实践计划,并填写附件2:《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学院安排集中实习的,须与实习单位做好对接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申请自主实习的研究生,须向学院提出自主实习申请,填写附件3:《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联系实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实习单位接收函实习计划、家长签字安全承诺书等内容,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自主实习。

4.为保证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质量,各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单位原则上应统一组织安排学生实习,对自主实习严格把关,以集中监督和指导学生的教学实践情况。

5.各学院要加强对专业实践过程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处理专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组织管理,确保专业实践效果。专业实践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开展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并做好相关总结,不断提升专业实践质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3-65363092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实习安排表

   附件2《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

   附件3:《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联系实习申请审批表》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714

附件【附件3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联系实习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实习安排表(2020版).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