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师研〔2020〕58号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0〕3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渝研究生培养单位为申报主体,须与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附件1)的要求,结合自身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不足,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明确合作各方的责任分工,规范培养基地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培养基地的内涵建设,探索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申报限额与支持政策
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共有15个申报名额。重庆市教委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政策支持和指导,项目经费由项目所在单位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
四、申报程序
(一)学院申报。基地申请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附件2),报学校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专家评审。学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基地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学校推荐。学校按照申报限额将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向市教委推荐。
(四)市教委审核。市教委结合我市研究生教育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和重点,择优确定立项建设的基地,经审核批准的基地将获“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称号。
五、申报材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0年11月20日前,向学校研究生院培养科报送下述材料:
1.《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word,纸质版5份)。
2.《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3)(word,盖单的纸质版1份)。
联系人:曾庆芳,联系电话:023-65363092,电子邮箱:313776400@qq.com。
附件:1.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
2.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
3.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