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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
2020-09-11     (点击数:)

重师研〔202041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我校部分专业将于本学期开展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专业原定于上学期开展的专业实践活动,也顺延至本学期开展。因此,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1.本学期参加专业实践的学生,包括2018级学术型研究生、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以培养方案为准。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专业实践工作,认真安排落实。根据专业实践的任务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详细的专业实践工作方案,包括专业实践组织领导、具体安排、保障措施等,留存学院备查。填写《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实习安排表》,于9月18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查备案。

3.各学院做好学生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高风险作业安全控制标准和工作流程的培训。学院安排集中实习的,须与实习单位做好对接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申请自主实习的研究生,须向学院提出自主实习申请,并提供实习单位接收函实习计划安全防护等内容,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自主实习。

4.各学院要加强对专业实践过程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处理专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组织管理,确保专业实践效果。专业实践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开展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并做好相关总结,不断提升专业实践质量。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实习安排表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97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实习安排表(2020版).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