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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期间研究生培养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2-23     (点击数:)

重 庆 师 范 大 学

重师研发〔2020〕7号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培养、学位和管理工作,确保我校研究生培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我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和最新要求,结合实际,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培养及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与培养工作

根据前期工作安排,各学院已完成任课老师授课方式调研和上课班级组建等工作,对研究生课程网上教学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摸底,也针对性地制定了工作预案。为规范研究生教学工作,需进一步强调各类教学工作要求。

(一)关于课程教学时间

根据教学安排,学校将于2月24日将正式开始研究生教学工作,请各学院进一步协调通知有关教师做好授课准备工作。该工作需在2月20号完成。

(二)关于课程教学方式

根据疫情现状,研究生课程教学主要采用以在线网络教学为主的混合式教学方式进行。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任课教师和选课学生以课程名称为群名,建立课程学习QQ群、微信群。鼓励任课教师利用腾讯课堂(极速版)、雨课堂、学习通等相关软件进行在线授课及课后辅导,各任课教师应提前试用,确保开课后正常运行。该工作需在2月21号完成。

(三)关于任课老师网络教学要求

任课老师须根据网络教学特点,首先要做好网络授课准备工作,然后须全力投入网络教学,确保教学质量不打折扣。具体要求如下:

1.准备好授课内容,根据目前对疫情的预估和判断,任课老师须准备不少于6周的网上授课内容,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PPT、电子材料、课后作业、视频、音频等。

2.熟悉授课方式,任课老师要尽快熟悉自己选择的授课平台,了解授课流程和操作方法,正式上课前进行预演操作。

3.把握好上课时间,为确保网络教学的有序和效果,任课老师原则上要按照课表既定时间进行授课,不更换或者延长上课时间。

4.教学过程要相对完整,包括学生签到、教师讲授、提问与答疑、课后作业布置与批阅等。

5.做好教学记录,任课老师要借助网络等媒介,做好教学记录,以备课程考核和检查所需。

(四)关于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

本学期,学校开设了5门研究生公共课程,包括:2019级学术型研究生《英语》、2019级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研究方法》和《心理发展与教育》、2019级艺术硕士《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和《艺术原理》,一共有24个教学班,涉及1000余名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公共课程网络教学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组织实施,包括组建上课班级、提供教学支持与服务、开展教学质量监控等。

2.各培养单位要配合做好师生信息传达联络工作,确保公共课网络教学的有条不紊。

(五)关于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

本学期,全校共开设研究生专业课程400余门,涉及19个培养单位。研究生专业课程网络教学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包括组建上课班级、提供教学支持与服务、开展教学质量监控等。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须成立研究生网络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对网络教学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检查。

2.做好任课老师和学生的沟通工作,解决授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包括指导任课老师使用网络平台,通知每位学生的上课时间和授课方式等。

3.每门专业课程的学习群,除了任课老师和学生,还应该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监控网络课程教学情况,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4.在网络教学期间,各学院于每周星期五向研究生院汇报网络教学总体情况,包括教学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等。

(六)关于研究生实践课程安排

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本学期有部分专业安排了校内外实践课程、实验课程和专业实践环节等。因受疫情影响,为确保全体研究生师生的安全,原计划开展的这些实践类课程等均顺延至正常开学后进行,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师生,不得提前开展。若因疫情导致实践时间不够的,学校将适当调整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鼓励任课老师通过网络向研究生推送实践案例、视频等资料,让研究生先行自学。

此外,研究生成绩录入、毕业审核、学籍异动等工作,也顺延至正式开学后进行。

二、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授予工作

1.指导要求。各培养单位通知到每一位导师,加强对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进程的监督,敦促毕业研究生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做好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2.环节要求。预答辩、电子检测、双盲送审、正式答辩、分委员会评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环节必不可少;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授予时间不变。

3.时间要求。在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前提下,可适当推迟预答辩、论文复制比检测时间。可以采取通讯评议、视频答辩、线上评阅等灵活多样方式开展预答辩工作;不管采取什么方式,预答辩和论文检测工作须在4月10号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须在5月31号前完成。

三、严格做好研究生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做好研究生管理工作,在延期返校期间,已离校的研究生不得提前返校,在校研究生应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做好科学防护。学院、研究生导师和班主任要关注研究生身体、心理健康,掌握研究生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若有异常,应及时向学校汇报。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2月17日印发